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给周明安打了一个电话。电话是打到他在南京临时住的旅馆里的,接线生转了好几次才接通。他的声音在电话里听起来有些失真,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周先生,”我说,“明天你有空吗?”
“有空。”他回答得很快,像是等了很久。
“我想请你吃顿饭。”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然后他说:“好。”
第二天,我换了一身新做的旗袍,藕荷sE的底子上绣着几枝墨梅,是母亲生前给我留的料子。我对着镜子把头发挽起来,cHa了一支银簪子,又淡淡地抹了一层口红。
淑芬在旁边看着,说:“这才是明白人。”
我没有说话,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镜子里那个人笑得很标准,嘴角的弧度恰到好处,像一幅工笔画,JiNg致、端庄,没有灵魂。
我和周明安在中央饭店吃了一顿饭。他要了一瓶法国红酒,给我倒了一杯。我端着高脚杯,看着杯子里暗红sE的YeT,忽然想起顾维钧信里写过的一句话——
“红酒在杯子里的时候,其实已经在氧化了。你喝的每一口,都是它正在变化的过程。”
他说什么都喜欢扯上物理。
“沈小姐,”周明安放下酒杯,认真地看着我,“我知道这门亲事是家里定的,你心里未必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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