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想当人了。虽然还是当得跌跌撞撞的,虽然还是会在月圆的夜晚忍不住往山的方向望,虽然还是会在梦里梦见紫藤花架下的秋千而舍不得醒来。他在人间落脚。像一颗被风从远方吹来的种子,落在这片Sh热的土地上,慢慢地生根,慢慢地发芽。
那时後,他从来不知道,想要忘掉一个人,居然是这麽轻而易举的事。
从最初的撕心裂肺,到辗转难眠,再到若无其事,只需要经过十几个春秋。
几乎等於凡人的半生,他花了五十年,去忘记刻印在心上一百多年的名字。
五十年,将近一甲子的时间,足够让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孩长成鬓角花白的老翁,足够让淡水河的河道改了又改,足够让艋舺的繁华褪尽、大稻埕的洋行一栋一栋地盖起来又拆掉,足够让他从一个扛茶叶的年轻小夥计,变成茶行里最资深的老帐房。
他的脸没有老,为了避免麻烦,每过十几年就得换一个地方。从大稻埕换到汐止,从汐止换到基隆,从基隆再换回台北城。名字也换了好几个,叫过阿千、老千、千叔,用的始终是同一个「千」字,像是某种固执的署名,怕那个人万一来找他的时候,会认不出来。
他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麽。明明是自己先走的。
头十年最难熬,每晚都在心里把那个名字刻一遍,刻得心头鲜血淋漓,然後告诉自己:明天就忘了。
结果明天醒来,第一件事还是想起那人替他拈去发顶花瓣时指尖的温度。第二个十年,伤口结了痂,他学会了不再每天刻那个名字,改成一三五刻,二四六不刻。
礼拜天休息,休息的那天他会去庙里烧香,站在香火缭绕的殿前,看着那些虔诚跪拜的人们,心想:他们在求什麽呢?求姻缘,求平安,求阖家团圆。他也想求,但他连自己该求什麽都不知道。求重逢?他没那个脸。求忘记?他又舍不得。
第三个十年,他发现自己已经好一阵子没有想起那个人了。不是刻意不想,而是日子实在太忙了——那时候他刚从茶行换到一家新开的洋行当帐房,每天经手的帐目堆积如山,晚上回到住处倒头就睡,连做梦的力气都没有。
五十年来他刻意不去打听山外山的消息,那座山本就不在凡人的地图上,只要他不去找,就永远不会有消息。
原来忘记一个人,不需要撕心裂肺,不需要痛不yu生。只需要活着,一天一天地活着,活在柴米油盐里,活在帐本数字里,活在每一个平凡得近乎无聊的日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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