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关键,霸霸点点头,有些忐忑地看他,“如果不方便的话,不说也没关系。”

        真是善解人意的小郎君啊。赵孚执起轻薄的白瓷酒杯,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也没什么不能说的。”

        “吐蕃南侵,大军败走,我为吐蕃所虏。”赵孚放下酒杯,细长的双眼直直看向霸霸,“鲍参军有言,时危见臣节,世乱识忠良。而我呢……”他自嘲一笑,“霸郎若看不起我,便请离开吧。”

        “怎么会呢?”霸霸从他那简短的叙述中已能想象对方经历过什么样的艰难处境和内心的煎熬,急忙摆手,“我绝没有看不起赵公的意思。如果易地而处,我恐怕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毕竟,给谁打工不是打工呢?”

        “打工?”赵孚不解。

        “就是效力的意思。”霸霸笑着解释道:“说不定再过几百年,我们跟吐蕃就变成一家人了。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呢。”他可不是胡说的,毕竟,西藏在元朝时期就正式并入中国版图了,大家终究会变成一家人。

        赵孚不意对方如此年轻,却能说出这番胸襟开阔的话来,脸上露出真心实意的笑容,端起酒杯对他说道:“此生得遇霸郎,孚之幸也。”

        霸霸同他碰了个杯,仰头饮尽杯中酒,笑着说:“啥都不说了,都在酒里。”

        两人推杯换盏,喝得尽兴,饶是这酒度数低,霸霸也觉得有点晕了,没办法,他本来就是一杯倒的体质。

        从食肆出来,两个人已经变成了勾肩搭背的状态。

        酒精刺激了大脑,使原本缜密的思维像蛛网一样纠缠起来,精神却逐渐亢奋。霸霸的手搭在赵孚的肩上,大言不惭地说:“信诚,要我说,你也别回吐蕃了,没什么前途的,真的。我们有神火雷,‘Boom~’一声,人就没了,吐蕃军挡不住的。你现在弃暗投明,哦不,回归大唐的怀抱,才是明智之举。”

        赵孚眼中精光一闪,试探着问:“神火雷是何物?”

        “神火雷是一种炸/药,Boom~”霸霸口中模拟爆炸的声响,“威力非常大,爆炸点周围一米,不是,三尺之内寸草不留,三丈之内片甲不存。之前那场夜战中使用过,信诚没听说吗?”

        “听说了。”赵孚说道:“带兵的将领说是天降神兵,威力无穷,原来是神火雷。正是由于沙州拥有此等神兵,吐蕃才罢兵和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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