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声音从头顶落下来,温和的,带着恰到好处的意外。
安宁抬起湿漉漉的脸。
雨雾里公馆正门开了半扇,一个身材修长的男人站在门廊底下。藕白色的薄针织衫,袖子挽到小臂中段,露出一截干净的腕骨,另一只手拎着一只墨绿色铁皮浇花壶,壶嘴还悬着一滴没落下的水。
他栗棕色短发打理得服帖,无框眼镜上沾了几粒雨雾,他眯着眼,笑的时候眉尾往下弯,整个人像被初秋早晨的窗台光泡出来的温软服帖。
温岑。
昨天凌晨那个穿白大褂的男人。拿气压枪打昏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疯子,递了张名片,然后扛走那具身体。
同一个人,此刻拎着一把浇花壶,衣领平整,袖口干净,看上去像周末会去北城天街逛手表店的体面的年轻男人。
温岑拎着浇花壶走下台阶,闲庭信步的节奏。他走到花圃边,先看了一眼安宁膝盖上的泥,再看了一眼被撞塌的绿植。目光掠过泥土裂开的那道缝,和看安宁膝盖时停留的时间一样长,然后收回来,落在安宁脸上。温和笑意还挂着。
"摔疼了没有?"他把浇花壶搁在围栏顶上,蹲下来,掏出一块叠成方块的白手帕递过来:"雨天路滑,先把手擦擦。"
安宁没敢接,脑子就像电脑机箱冷风片一个劲儿转。她的手掌糊满了泥和那层灰褐色的浆,指缝里塞着碎叶,眼睛看着温岑的脸。
"姓温的……你是那个姓温的。"她开口,声音没怎么发抖,全部藏在喉咙里。雨顺着额角淌下来,"好巧。"
温岑递手帕的手停在半空,笑还挂在脸上:“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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