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性格已沉稳许多,不再会像刚刚亡国时那般具有极强的攻击性。无聊时他会数自己手上皲裂的血口,小王子的皮肤依旧很白,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但他已不是王子了。

        与他漂亮的橘发和白皙的皮肤相比,小王子那双暗蓝的眼睛却不怎么讨人喜欢。奴隶商人在他的双眼处系了绑带,因此他也看不清有多少人正打量着他胸口的木牌和裸露的皮肤——随便看吧!达达利亚无所谓谁会买下他这个前王子,但他希望是个虚有财富的酒囊饭袋,这样更方便他逃脱。

        “老爷,您多看看,这样漂亮纯正的红发可不多了!”

        “更别说他之前还是个王子,皮肤嫩嫩滑滑的。哎呦,您摸摸,试试……”

        爱夸口的奴隶贩子。达达利亚并不认为自己是红发,也不认为自己这样的肤色有什么值得加分的地方。

        一只手捏住他的下巴,强迫他张嘴。达达利亚知道这是买主在观察他的牙口。他顺势张嘴,在人来人往的奴隶市场上反抗是只有莽夫才干得出来的蠢事,达达利亚更希望他能被人安全和平地领回家,再趁其不备给“买主”点教训。

        很快,强硬捏住他下颌的手便松开,他胸口的牌子被摘下,有人重新为他戴上项圈与手镣,牵引着他一路走去。

        ……这样的步速,应当属于中年人,或者性子极慢的青年。达达利亚细心听着周围的声音,这位买主步伐轻盈,身体应该不错,至少腿脚没有疾病。偶尔能听见首饰碰撞的声音,还挺有闲情雅致,应该不是战士,战士的身上从不带有这样的累赘。周围也并没有跟随的脚步声,他是孤身一人。

        总而言之,一位不善战斗的贵族老爷买下了达达利亚。还算好对付。

        达达利亚耐心等候,他赤裸的双足失去知觉,皮肤也被晒得发红,唇边绽出道道血痕——他不在意疼痛,只迫切地想得到自由。

        “请小心,我不太喜欢城市中喧闹的环境,于是在森林边缘置办一幢小楼。这边的路不大好走,我们可以慢一些。”

        听声音确实是位年轻男子,与达达利亚推算的相差无几。虽然正值壮年的男性身体素质普遍较高,这位买主也不可小觑,但达达利亚相信自己会取得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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