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还有通州经济体在高丽国内,自由勘探和开采金银矿山以及煤矿的权利。

        所有高丽国产品出口去往新宋,(比如高丽纸和高丽参)所要交纳的关税收缴权,也归沈墨所有。

        甚至,还有新宋在江华岛租界地内的驻军权。

        这些条款,有一些崔瑀根本就不知道这代表着多大的利益(就像是矿山和关税)。有一些则是他没有办法影响和控制(比如说在江华岛驻军)。

        所以这个晕头转脑的崔大将军,在不明白其中利害的情况下,把这些条款全都答应了下来。

        当然,这个条约最终签订的双方,还是高丽王庭和新宋。所以和沈墨和崔瑀在名义上,反而并没有参与其中。

        ……

        当崔瑀和钟与同商讨完这些条款之后,他心中的震撼和讶异,真是可想而知。

        这次的城下之盟,按照崔瑀之前心中想来,无非是称臣纳贡、赔偿金银之类。

        可是这些条款一拿出来,让他看到里面的一条条,几乎全是跟商业有关的东西。这时的崔瑀忍不住在心里恶意的揣测道:

        “难不成,这位沈将军是被大宋的商人推出来,或者是控制住的?他怎么打完仗以后,净是想着如何帮商人赚钱?”

        当然,以崔瑀这样的见识,这个问题他只怕是永远也想不明白了。

        在这之后,崔瑀和钟与同终于结束了漫长痛苦的谈判(痛苦是对崔瑀来说),将所有的条款全部敲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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