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一起长大的,彼此爱慕,倒也可能。
之前,说把清筠给陈璋做妾,只是李氏和陈璋、清筠三个人之间的私话。
而后,陈末人讨要清筠。旌忠巷那边觉得,一个丫鬟而已,给了陈末人又能如何?李氏为了阻止这件事,才说清筠将来是要给陈璋做妾的。
这才将话说开了。
旌忠巷那边自然知道是借口。
没有“留给陈璋做妾就不能给陈七”这种说法。
每个大户人家,从小少爷身边就有好几个干净的女孩子,服侍少爷,也为了避免少爷被人勾引去流连妓|院。那些女孩子,等将来太太进门了再给名分。
破了身子、太太又觉得忠厚老实的。可以留下来。等过了几年,怀了孩子,就封侧室。做个姨娘;如果不能生孩子,看太太的良心。厚道也抬个姨娘,不厚道就卖出去。
至于没有破身子的,随便送给谁,不相干的。
清筠又没有破身子。她就是个丫鬟。丫鬟等于物品,还不及一只花瓶贵重。将她送人,也是玩物。
但是李氏不想给,说她要留给陈璋。
旌忠巷也要体面,见李氏如此说。也不好再强行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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