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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子俩从前和睦,却因为十三娘的事起了争执,也生了罅隙,怎么都弥补不了。

        “......既然如此,你自己看着办。庄子上的人,都是你母亲陪嫁的亲信,全部忠诚你们兄妹。这件事办得稳妥,也是你的功劳。”父亲说。

        他的语气里,对沈长玉母亲的陪嫁分外不满。

        这个年代的女人,对自己的陪嫁有主权的。女人的陪嫁,全部握在自己手里,可以不算在家族财产内,将来单独留给儿子或者女儿。母亲去世了,这份遗产就由沈长玉兄妹继承。

        当然,也可以给家族,这是每个人的意愿,家族不能强求。

        沈长玉的父亲希望儿子把这份遗产拿出来,交给家族。这样,显得他们二房慷慨,也够体面。沈长玉兄妹单独拿着,父亲沾不了光。

        沈长玉却不肯。

        他不会为了这些虚无的东西,把母亲的陪嫁浪费。这是留给十三娘的。有了这份遗产,十三娘不管嫁到谁家里都是财大气粗,不受丈夫和婆婆的气。

        沈长玉只有十三娘这么个一母同胞的亲妹妹,父亲不管事,他要替妹妹精打细算。

        所以,父子俩意见不和,父亲无法说服沈长玉,只得提到沈长玉母亲陪嫁时,阴阳怪调,说些风凉话。

        “是。”沈长玉没有理会父亲的嘲讽,行礼告辞。

        然后,他去了大房,把这件事告诉了大伯和大伯母。

        长房作为家主,就要开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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