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元龙这才恍然大悟,万恒书院的诗会非常有名。不仅文人墨客,就连翰林院许多官员也会参加,若非今儿要迎接使臣,陈元龙本来也是要瞧瞧热闹的,他感慨道:“承安公主学识好、民望高,理该如此。”
到了如今,已经没有人会因为宁欢的女子身份而对她抱有微词了,实力就是最好的证明!宁欢是真正的天才,苦学十数年,学问远超许多进士。况且她创办的图画书、拼音、铅笔、黑板等风靡全国,直接推动教育改革,在文坛有着不轻的地位。别的且不说,就说新成长起来的一代才子,有几个没有看过用过这些东西?
这已经是宁欢第三年参加诗会了,只是从前作为参与者或者旁观者,这次是第一次做裁判。她先找地方卸妆,今儿为了冒充六阿哥,她给自己化了妆,但这副面貌去见学子们就不好了。
衣服倒是没换,反正她经常男装女装混穿,大家都习惯了。换衣服还要挽头发,怪麻烦的。
宁欢一露面,与会学子便好奇地看过来,她大大方方任由观看,还跟几个熟脸打了招呼,然后施施然坐下等诗会开始。
与此同时,噶尔臧洗漱完,舒舒服服地下楼用膳。午膳是驿站准备的,噶尔臧和妹妹伊哈及副使个三个人坐一桌,食物却有满满一桌子,有荤有素,非常丰盛。
主食是米饭,煮的晶莹剔透,颗粒分明,装在琉璃碗里,看上去便觉贵重。吃一口软糯弹牙,浓郁的米香味在口腔蔓延。蒙古稻米很少,伊哈却非常喜欢吃米饭,连扒两口才停下问驿站管事:“这米和平常的不一样,是大清上等的好米吗?”
“您品味真好”,管事笑道,“是也不是,这大米是五阿哥杂交出来的新品种,说是综合了好几种稻米之长处,比以前的米都好吃,但要说珍贵也算不上,它亩产可比一般稻米高多了,产量高的很,咱们百姓也能吃得上呢。”
伊哈又仔细尝了两口,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副使却惊讶地睁大了眼:“杂交?”
“是啊”,管事呵呵一笑:“奴才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只听说杂交出来的品种特别好,您手边这菜就是杂交的,您尝尝。”
副使尝了一口,吃不出什么差别,噶尔臧却闷声道:“更脆甜。”
“正是呢,使臣好舌头!”管事又赞了一声。副使又尝了尝松仁玉米,这道菜他没吃过,但知道玉米的名头,据说产量非常高,在大清活命无数。听说生命力也非常顽强,在哪都能活。
他以为今天已经足够惊讶了,但吃到一道菜时还是惊讶地瞪大了眼:“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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