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阿哥:“......你认多少字了?”

        “九个”,宁欢在纸上点来点去,数出这么一个数字,然后嘟着嘴道,“欢欢认了好多,就是写不好。毛笔好难用。”

        三阿哥笑着点她:“大家都是这么过来的,就你抱怨笔难用。”

        还是不一样的。很少有人像宁欢这么大就开始练字,自是不会有她的苦恼。小姑娘手小力气小,只觉得写字太难啦。

        她眨巴着眼睛问:“就没有其他的笔写字吗?”

        “......倒是有”,三阿哥想了想,“南大人喜欢用羽毛制成的一种笔,蘸上墨可书写,因为字体较小,亦较为节省纸张,只是羽毛不储墨,蘸一次写不了几笔,太过麻烦。听说皇阿玛用过,不是很喜欢,就连南大人自己现在都改用毛笔了。”

        四阿哥傲然道:“可见我天.朝上国,比之西洋蛮人强多了。”

        宁欢顿时没兴趣了。

        三阿哥说:“你别想着那些有的没的,慢慢练就是了,左右你年纪还小。”

        宁欢学了二十来个字,回宫后躲在床上背土味情话。

        雄心壮志每天要背一个时辰的小姑娘刚背了两三句,就头一歪陷入沉睡,无人能看见的光幕在黑暗中闪着幽光,一会儿后暗了下去。

        第二天上完课,宁欢记起自己还身负一个重要任务,跟两个姐姐打过招呼就哒哒哒往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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