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甚至觉得我没有听懂,还是我喝醉听错了?
我一直以来不敢对沈偿表现出一丝丝的喜欢,就是以为他恐同,结果……实际上并不是?
那、那我过去浪费那么多时间是在干什么?
我曾经和他住在一起那么大好的机会我都在干些什么????
就知道吃吃喝喝睡大觉,我是猪吗?
呸!
辣鸡报纸!!毁我青春!!断我桃花!!!
佛祖在菩提树下静坐七天七夜顿悟成佛,而我在沈偿家门口两分钟醍醐灌顶,大彻大悟。
我觉得我应该现在就回家洗澡,明天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正式对沈偿展开追求,不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知书达礼型,还是天真浪漫型?
不对不对,我不能被冲昏头脑,他只说自己不恐同,又没说会喜欢男人,我不能太得意忘形,没事,慢慢来。
仔细捋一捋啊——首先,只要他不恐同,我就不用怕泄露出我对他的喜欢。
只要他一天没对象,我就能放心大胆地追他。
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我坚持,总有一天能……
“青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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