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巧风一吹,吹开了一页。

        厉凌烨正要放下这本手札的时候,愣住了。

        只为这一页手札的内容,写的是他十二岁时候的事情。

        确切的说,写的正是他和白纤纤第一次遇见时的画面。

        庆叔那时并没有想到很多年后的一天,白纤纤会嫁他为妻。

        所以当时记日记的时候,给白纤纤定义的身份是碰瓷小女孩。

        看到‘碰瓷’这两个字的时候,厉凌烨的唇角勾起了笑容。

        那时六岁的小女孩是真的碰瓷了他的车,让他只能替她料理了她妈妈的后事。

        也因此让她记住了他。

        十二年后怀上了他的孩子,再后来又成为了他的妻子。

        那一幕幕,回想起来,明明已经很多年了。

        可又仿佛就在昨天,就在眼前,就象是刚刚才发生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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