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利益和集T利益的问题实际上是个人和集T的问题。
一方面,个人依赖集T才能更好的生存、生活另一方面,集T为了自身的存在和延续,不可避免要损害到个人利益,甚至是牺牲个人利益。
个人创造集T这个工具,工具本身不可避免沦为有利有弊的双刃剑。双方都没错。双方都有道理。所以这个问题往往是无解的。
而且很容易导致一系列的矛盾根源。所以往往需要大量妥协,让步,商量,博弈,官司……长时间探索和博弈中,人们开始渐渐找到个人和集T利益的共同点;然後明文规定,形成条文,也就是法律。b如:约法三章中的杀人者Si。
即你随意剥夺他人生命,也要被剥夺生命。
而显然践踏了这一点,他们以集T杀害个人时只要为自己随便想一个Ai国Ai党Ai民族的借口就能肆意杀害个人,这种不尊重人权的集T主义,必须被消灭。
虽然落地的过程中,受到利益博弈,产生难以执行的情况;但是在大多数情况,维护个人和集T双方共同利益区域。
b如:个人利益集合,集T利益集合,找到交际的区域,成为双方合作的基础。
但是集T壮大会发生几个问题:1,组织异化由於集T是组织後的力量,所以往往远b个人的单打独斗来的强大。
个人和集T博弈往往沦为下风,成为被支配者。
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组织的异化。组织维护组织的利益,损害的个人利益,但是个人创造组织最初成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个人利益的,相对於违背初衷。
2,组织力量被强者lAn用组织是由人组成,人形成的组织,JiNg英和强者容易占据高位;而且形成垄断的优势,使得原本维护每个个T利益的集T,沦为JiNg英和强者奴役个人的工具。
组织往往堕落为集T侵害个人的帮凶,b如:我是xx组织,组织强大又人多,我就欺负你这个没有组织的个T。
组织中的上位者,往往利用自己上位者的优势,打压欺负组织的下位者。往极端发展,甚至个T沦为集T的奴隶;b如:集T利益高於一切,个人利益被随意牺牲和践踏。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