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玉:她觉得费臻怕不是对她有什么误解。
“我不考虑。”
费臻说:“你先不要急着否决我,距离强制年龄只有三年,就算是陆家,也没有办法让你逃离政府的强制性分配。”
他继续补充说:“如果是强制分配的话,你可能会分到一些质量糟糕的O,或者是B,他们很可能因为你出众的条件黏住你不放。”
强制婚姻有诸多限制,基于A能够标记多个B或者O,第七星域婚姻法规定,丈夫对O在婚姻存续期间,必须承担起养家的义务,如果后者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陆玉是没有办法和O离婚的。
见陆玉没有吭声,他接着说:“因为你工作的性质,如果和我契约婚姻的话,我不会要求你标记我,等你碰到喜欢的人的那一天,我会痛快和你离婚,不需要尽到你的义务和责任。”
不管是想要追求幸福,或者完全不想要迈入婚姻的A来说,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其实是非常令人羡慕的追求。
应该庆幸政府没有那么丧心病狂,虽然存在强制婚姻,但是他们并不管AO床上那点事。
同样,O在婚姻内被强制标记,即便他不愿意,政府也不会管。因为为自己合法的伴侣结婚生子,是每一个O的义务。
费臻在A中的人气非常高,并不是他自恋,而是事实如此。
就算是之前那些被他的态度气到的A,也绝对会想要和他睡上一觉,如果跟这种人在一起,他就算是还能出来工作,也会被迫标记,生下很多个孩子。
就算是有信息素抑制剂也没有用,一旦完成了正式标记,到发情期的时候,他就会被迫标记。
令人作呕的本能,这也是他对A厌恶的原因。如果是B的话,至少拥有自己选择喜欢的人自由权,可是作为能够生育出子嗣的O,他们的自由完全被裹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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