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子,这可是给人看病,你想骗吃骗喝可不行。”

        ?被人叫“娃子”李庭岳有些无奈。

        ?可现实是,他的确看起来太年轻了,和这个世界的人比起来,二十几岁的年纪看起来只有十几岁的样子。

        ?在这个医术并不发达的时代,能给人看病的无一不是三四十岁的年纪,李庭岳说自己懂医术,恐怕没有人会相信。

        ?他身上的这件破皂色袍服还是那个快饿晕过去的小姑娘的父亲给的。

        ?至于李庭岳的寸头倒没有引起大汉的好奇。

        ?束发正冠乃是士族权贵们才会做的事情,一个难民,饭都吃不饱,谁还关心头发。

        ?“在下的父亲就是大夫,医术乃是祖传,小子自小跟着父亲行医,一些小病还是能看的。”

        ?李庭岳说的谦虚,也同样是在给自己留后路。

        ?万一到时治不好,只能说自己学艺不精,可不能说自己不懂医术。

        ?大汉拿不定主意,回头问身后的众兄弟:“你们说咋办?”

        ?“老曹去了洛平府,短时间内回不来,大猛腿上的伤可不能再耽搁了,既然这位兄弟父亲是行医的,不妨让他试试,再差也不会比现在的情况更糟了。”

        ?大汉身边一个头发白了一半的中年人看了看李庭岳,见他皮肤白皙,虽然衣衫不太合身,却和其他的难民有很大的区别,倒是有心让他尝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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