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豪瞧着杜一一。

        程嘉懿迟疑着道:“我被巨鸟抓过两次,我们要是有把握,我觉得我能将巨鸟引来。”

        众人看着程嘉懿,是一副你疯了的表情,唯有王勇开口道:“我们有狙击枪,只要巨鸟不是刀枪不入……”

        “对啊。”张豪喃喃地道。

        “可还有个问题,如果不能尽快命中呢?你们都看到科幻电影。”王勇也终于提到了科幻二字,“老板,我们对巨鸟一无所知,只有你了解点。”

        程嘉懿点头,“首先,巨鸟的脚爪这么轻轻一勾,就可以将头狼的身体够穿。”程嘉懿抬手弯曲,学了下,“不过它的脚趾很大,速度足够的话,可以藏在脚趾内。”

        程嘉懿将自己的指甲比划了下,勾勒出巨鸟脚趾的模样。

        “它身上的毛发很密,除了羽毛,脖子那里的绒毛可以藏人,它爪子够不着。”程嘉懿接着道。

        “老板,你藏过?”三组长问道。

        “嗯啊,当时它勾着我要吃我,离脖子不远的时候我跳上去了,不然你以为我怎么逃的?从半空中将自己摔下去吗?想都别想,绝对等不到你掉下去,它就能将你……”

        程嘉懿的手指一勾,恶狠狠地道:“穿回去。”

        跟着耸耸肩:“还有,它速度很快,前一刻还是黑点,等你想要看仔细是什么时候,忽的就在眼前了,绝对没得跑。大树什么的在它眼里就是草,哗啦就都折了。”

        “狙击的时间都不够?”王勇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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