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门合上那一刻,我都没回过神来。我知道男人有时候会很“冲动”,但我自认我对沈轶南的吸引力还没有到这样的地步。而且我和他中间还缺少了两年多,难道距离真的产生美?疑惑。

        这一晚他果真没有下来。我把饭菜都打包好放进冰箱里,自己煮了汤圆吃。吃完才发现沙发旁边堆着很多手提袋,今天逛街买的战利品全都在这儿,沈轶南自己的也没提上去。

        我翻了一下,发现大部分都是给我的,沈轶南自己的不过是两套睡衣,还有两件休闲的衬衫。

        有一个袋子很精致,打开竟然装着珠宝盒,里面是一条玛瑙拼银饰的手串,复古的设计很得我心,我拿出来试戴,衬得手腕白如雪。

        这人闷不作声的,原来也比从前改变了许多。这手串是限量款,今天去定肯定没有,也就是说,他是早就定下了,今天过去拿而已。

        那我今晚算不算对他挺恶劣的?算了,不管了,大不了明天给他做顿早餐。

        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原来习惯是件很可怕的事情。沈轶南天天给我做饭,我现在居然都有点习惯了,再假以时日,真的被卖了还替他数钱。

        我瞄着手腕上的手串,半套房的价格啊,就被我这么戴在手上了。我这当金主的,不能输啊。再瞅一眼电视,好家伙,那对cp竟然真的在一起了,是真的亲上了。

        我咬了咬下唇,心思转了一圈。沈轶南,你最好表现得再好些,若不然,我想给你台阶下也给不了呢。

        到了半夜,一阵急促的门铃声把我吵醒。

        “干嘛?“还是沈轶南,不是说不下来的吗,怎么……

        我见他脸色不对,也不敢再锁他在外面不给进了,匆匆打开门,他进来就把我揽进怀里,浑身都是汗,“文樱,我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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