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枫前世,在勇士崛起后,不少云球迷都喜欢把勇士的成功归根于他们身处于一座大城市,有市场,有球迷。
但是在苏枫看来,这些人哪里是云球迷啊,他们分明就是对美国的地理一无所知!
冷知识。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在NBA,奥克兰这破地方对球星的吸引力,甚至还不如克利夫兰。
因为在桥的那头,才是天堂。
而至于奥克兰?
只不过是一座犯罪率在全美常年居高不下,你随时有可能因为出门买包烟而必须得穿着内裤回家的GTA之城罢了。
在苏枫原本的时空里,勇士之所以被拉科布和他的生意合伙人越做越大,恰恰是因为拉科布做出了将球队搬回旧金山的决定,以及通过他多年的运营,重新培养起了湾区球迷的看球习惯。
然而在那之前,哪怕纳什的出现,已经令甲骨文球馆那金色的浪潮提前翻滚了起来,科汉也没法像老巴斯之于湖人那样,放弃他家族的产业,全身心地投入到勇士的建设之中。
一方面,这与有钱人和有钱人的有钱程度不能一概而论有关,而另一方面,则是与NBA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么赚钱有关。
事实上,哪怕是斯特恩治下的黄金年代,联盟也有半数以上的球队处于亏损状态。
因此,为了不违背祖宗,在时间来到2008年的1月后,科汉决定,他只能违背那群成天嚷嚷着让球队补强、补强的“刁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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