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镶嵌有黄金天平的那栋楼里。
一间明亮又宽敞的房间之内,摆放有一张大大的圆桌。
圆桌旁边,围坐着五位老人。
这五位老人,年龄最小的恐怕也有六十岁以上。
却依然精神抖擞,散发出无穷活力。
他们穿着统一制式的散袖口式长袍,总体呈黑色,前襟为深红色,搭配有金黄色的纽扣。
看上去庄严且肃穆,令人顿生敬畏之心。
这五人,不断翻阅着桌上的文档资料。
时不时有人开口说话,征询意见。
“河东省,一名武道先天违反武道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九条和第八章第十二条,私自干涉平民社会的权力机构,并屠杀平民三十二人,凝气炼体期武者六人,小宗师三人,大宗师一人。情况恶劣,如何判处?”
“条例第七章第九条规定,故意杀害普通平民超过两位数并低于三位数者,处以死刑。半步先天可降罪一等,武道先天可降罪两等。按例——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是否同意?”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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