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人皮只剩下一个脑袋,内脏都空了,可他居然还活着。他是上一任饭馆老板,他跟我说,他要死了,问我要不要继承这一家店。好处是以后不用担心被人追杀,因为饭馆老板属于旧货巷的一部分,可以安然无恙的活六个月。而代价是,无法离开这里,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被这里的诅咒吃掉一个内脏,等到内脏被吃空了,就会死。”

        林默听到这里,下意识的看了一眼许阳的身体。

        对方的肚子,的确很扁,是那种不正常的扁,仿佛肚子里内脏少了几个。

        怪不得许阳得坐在轮椅上。

        因为他已经站不起来了。

        “所以,你选择了当老板!”林默说了一句。

        许阳说:“我当时没有选择,如果不继承这一家店,我立刻就会死,当时我买不起任何食物,那就不能待在店里,而外面,是追杀我的狼群……”

        林默能想到当时对方的那种绝望。

        的确,一个是立刻死,一个是多活六个月再死。

        只要是正常人,基本上都会选择后者。

        好死不如赖活着啊。

        林默没说话,主要是现在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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