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冤情,想要告御状……”
李恪建立龙国后,便设立了一个规矩,若是有极大冤情者,可到皇宫里来告御状。
如果事情真的很严重,李恪便会亲自下令调查。
自从这个规矩出来以后,一些百姓们在官员那里得不到解决的一些重大问题,便会来皇宫里告御状,由李恪下令去解决。
这极大的保证了百姓们的权益,也杜绝了一些地方官员不作为的情况发生。
于是李恪开口说:
“既然告御状,那为什么不去告?又在这里犹豫什么呢?”
那妇人叹了口气,这才继续说:
“不是我不想去告,我来过一次了,昨天来,根本就没有成功,反而还被那宫门口的侍卫轰走,甚至还挨了两板子,今天我怕遇到同样的事情。”
听到这话,李恪说:
“是不是你所要告的事情,太过鸡毛蒜皮。”
毕竟这是告御状,不是什么事情都能够上达天听的。
所以李恪的规定里,清楚的标明,必须是一些重要的案子或比较重要的冤情,才能够到皇宫里汇报给李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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