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的设想是这样的……”
于是,刘彻就将他的构思和体系和盘托出,总的来说,就是抄袭的后世基层村、镇人大选举。
百姓嘛,当然有投票权,也可以自由投票。
但是……
候选人,是由郡县决定的!
人民,只能在固定的人选里选择。
除非,他们集体表示不需要这些人选……
但这是不可能的……
如此,就在百姓和官吏之间,制造了一种平衡,更美妙的是——因为这个官吏是百姓选择的,所以,此人今后的施政,就具备一定的基础。
更妙的是——倘若这个人搞的民怨沸腾,百姓可以选择罢免他——只需要有五成以上辖区始傅百姓联署,或者地方三老和三成以上百姓联署,这个官员就要滚蛋!
而相关官吏,五年一届……
同时,刘彻还规定,每次候选人之中,必定要有一个退伍士卒!
如此,就可以避免,某一个宗族或者家族,长期把持一村或者一乡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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