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鞭刑被视作一种教育手段,而非惩罚手段。
所以,最多只能抽十鞭子……
按照都护府的说法是: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恶而已。
深受杂家思想影响的安东官僚们,非常不屑用酷刑来伤残他人肢体,一般轻易不会用各种肉刑和可以使人残疾的刑罚。
所以,根据都护府颁布的法令,百姓犯法,当先教后惩,教主刑辅。
意思就是,百姓触犯法律,官员应当首先从教育和教化的角度,考虑问题。
屡教不改的话……
嘿嘿,不教而诛是为虐,教了你这么多次,你还不知道悔改。
本官也很心痛哇!
只能挥泪斩马谡……
是故,整个安东的法律,都是逐级上升的。
类似随地丢垃圾,违反规定,逆行道路这样的小罪和违规之举。
第一次犯,第二次犯,都是教育为主,抽一顿鞭子,让你长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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