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汉律并没有规定任何刑讯逼供的限制。
这就更加助长了地方官们随意用刑的风气。
遇到嫌犯不开口怎么办?用刑!
泥腿子不服判决怎么办?用刑!
某个地主居然对抗官府?用刑!
而汉家刑罚,虽然废除了肉刑,但鞭笞和其他各种刑罚,依旧能要人性命。
在大堂上被打死的嫌犯和百姓,过去四年里,多达千人!
这还只是地方官报告的。
没有报告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但这犯了刘彻的忌讳。
普通百姓,不过是无知或者说法盲,不小心犯法,你就把人给打死?
而这是刘彻所不能接受的。
一个成年的自耕农,每年,会给刘彻提供一百二十钱的人头税以及二三十钱的刍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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