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跑出孙狗贼的视线,让这条恶狗寻觅不到,再打几次漂亮的翻身仗,那就能把失去的颜面给找回来了。
“坏了!官兵马卒杀上来了!”
“赶紧甩开!”
“快加速!”
义军将领们真正想要甩开的是身后的这些行动缓慢的步卒,虽然两条腿的也是呼哧带喘地竭尽全力地在跟着马屁股跑路,但终究跑不过四条腿的牲畜。
若不是经过特殊训练或者天赋异丙,常人在远距离上的奔跑速度还不如牛,更别说要跟上疾驰如飞的战马了。
步卒想要跑得快,就要把该扔的东西都给扔掉,除了口粮和银子之外,只保留一口刀就足够了,其他的物件都是多余的累赘。
即便如此,身后的追兵也很快疾驰而至,官军特意攒足了马力,之前列阵和推进的时候都是下马等待与跟随,战马全然没有耗费很大的体力。
这会儿前来追击,战马的体力是较为充沛的,起码一口气追出去三四十里的距离是绝对没问题的。
伤贼十指不如断贼一指,孙传庭就是号令麾下的马卒部曲要留下贼军的上万步卒,决计不能令其走脱。
真若是收网成功,四万官军打五万贼军,己方损失不大,一上午便歼灭贼军近两万人马,也算是一次说得过去的大捷了。
将是役之战果上奏朝廷,便对得起太子对自己的解救之恩了,换作由洪承畴来指挥作战,只怕也不能做地比自己更加出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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