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沉默两秒,点头承认道:“我知道,您是想问为什么这么多人都不在乎对么?”
周金儒越发欣赏,帮红穿好衣服,其实也就是一件浆洗发白的工作服,还有几处有缝补的痕迹。
“我们在这里熟悉一切,每一条街道,住在身边的人,您知道的,锈带居民的流动性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我们是陆地城市,可能一户普通市民的邻居从生到死都住在一起,我家的邻居是一对老夫妻,他们很多年前就来到这里,住了几十年,从不离开家的半径十公里以内的范围,外面的世界对于我们来说是陌生和不友好的,所以我们宁愿留在这里,也许灾难不会降临呢。”
这不是懦弱,而是一种自我保护。
周金儒反问道:“那你想出去看看么?”
丹尼斯摊开双手:“我对您的提问毫无保留,这座城市已经没有我的亲人,只有为数不多的朋友,甚至只能算搭伙过日子的同伴,说实话,如果我能离开这里,我愿意去外面的世界看一看,也许外面未必就比这里好,但我还是想看一看。”
话说到这里,周金儒更加满意了,他倾向于将这个小伙子推荐给阿斯克老管家,也可以考虑罗德岛将其吸收了。
“我们该走了。”
随着一声催促,他们一前一后驶向福特·杜克帮派的领地,周金儒注意到老杜克的帮派和前面他碰见的两个帮派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几乎是同样的操作,占据主要道路,收过路费。
“嘿,丹尼斯!”
丹尼斯正在试图和路障前的帮派成员交涉时,一声呼唤从道路一侧的三层楼房阳台上传来,很快,一名和丹尼斯差不多年纪的男孩跑了下来。
周金儒在后面看的很清楚,呼唤丹尼斯的男孩个子比前者还要矮一些,但体型却壮了不止一倍,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鲍曼,你怎么在这里?”
丹尼斯紧张的向名为鲍曼的男孩身后看了一眼,那里是周金儒和红的方向,他拉着鲍曼的手臂,走到路边,小声询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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