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道这话的贺云,也不由得一愣,说道:“出版作品?您是说由湘省人民出版社出版我的作品吗?”

        “可是.....黎社长,.我的长篇都已经交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过了,剩下的一些中短篇也由百花出版社出版了作品集,我实在是没有作品可供出版了呀?”

        “贺云同志,那剧本?我记得你曾经创作过不少的剧本!”黎社长顿然间一笑,即刻对贺云说道。

        “剧本?您是说《神探狄仁杰》系列?这些剧本也可以出版吗?”

        贺云的长篇与中短篇,确实都已经出版了,至于几个剧本,也已经交由《当代》等文学杂志刊载了,但出版倒还真没有过。

        “当然可以!贺云同志,我建议你可以把你创作过的所有剧本集齐成作品集,再行出版。”

        黎社长此话一出,贺云顿时陷入了沉默当中。

        如果剧本真能以“作品集”的方式出版的话,他倒是不会去拒绝。

        只不过,这些剧本多多少少都涉及到了拍摄的电视剧,尤其是《神探狄仁杰》系列,他都已经把拍摄版权卖给了京都电视剧创作中心,如果这时候集齐成作品集出版这些剧本的话,万一引起版权争议怎么办?

        这个问题可忽视不得。

        虽然这时候的版权意识薄弱,但也不能肆意妄为。

        尤其是对于像贺云这样的著名作家,不管是当下,还是未来,其实都是一样的。

        因为这已经涉及到了利益问题,京都电视剧创作中心那边不可能一点反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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