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她,我还不头疼了。她说的是我娘家侄女,她亲闺女,跟和乐同年,比和乐还大俩月。”

        林和平慌忙别过脸,把即将喷出来的口水咽回去,艰涩道:“谁?”

        “你见过,早些年还来我们家住好些天。”王氏道,“还跟你一起放过羊,割过牛草。”

        林和平抬抬手,示意她先停,容她缓缓。

        这种事王氏不好意思跟别人讲,包括知道什么事可以往外说,什么事得烂在肚子里一辈子的孙氏。

        逮住林和平一个,王氏忍不住,道:“说出去我都觉得丢人。我大嫂竟然还说什么肥水不流外人田。”

        “二婶,二婶,这不是丢不丢人的事。”林和平道,“这事违法。”

        王氏大惊,“啥?”

        “婚姻法。万一被人知道告上去,就算他俩有了孩子,也得分开。”林和平道,“近亲不能通婚。”

        王氏张大嘴,“不不能?可是咱们村,就有,咋没事?”

        “你说的应该是建国前结婚的人。像我爹娘那种建国前,也就是民国时期结婚的人,女的还得冠夫姓呢。”林和平道,“往回倒一千年,女人也不用冠夫姓,都是那群崇洋媚外的人搞出来的。自打国家成立,这些老的旧的不该存在的都陆续废除了。”

        王氏道:“可是也不能立新规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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