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头,十甲立一保长,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以住户中最富有者担任保长、大保长、都保长。”
“一户有盗,九户支援;一户有罪,九户连坐。”
狄知逊长叹道“保甲行而弭盗贼、缉逃人、查赌博、诘奸宄、均力役、息武断、睦乡里、课耕桑、寓旌别,无一善不备焉,至善矣!王爷天纵奇才,奇思妙想,此法当可推行全国。”
天纵奇才?奇思妙想?
李恪嘴角抽了抽,保甲法而已,有什么大惊小怪?
至于推行全国,更是扯淡,他可不想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任由天下百姓痛骂。
保甲法由王安石始创,至清朝已发展到极致,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法是好法,可是缺乏成熟的土壤。
保甲法的确可以在解决乡里纠纷、劝导、教化基层民众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其弊端更为明显。
保甲法不仅仅限制社会资源合理流动,而且当它成为国家征收税收以及兵粮的工具之后,必然滋生腐恶之风,成为社会毒瘤。
李恪拿出这个保甲制度,也是出于无奈。
成千上万的灾民汇聚一处,必然良莠不齐,不乏作恶为盗之人。这些人混在其中,有的知情人怕事,有的知情人懒得管,很难将其辨别缉拿。长此以往,必然乱成一团,无法管理。
人都是自私的,一旦涉及到自身的利益,必然挺身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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