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念父子之情,将长子流放到蛮荒之地;

        第二,贪图钱财,将女儿嫁给蛮夷;

        第三,生活奢靡无度,妻妾无数。

        第四,支持讨好武则天。

        在李恪看来一下这三宗罪都不能算“罪大恶极”,而其中另有隐情。

        首先,先说他流放儿子的事情。

        《旧唐书》云其长子昂颇有才藻,历位太子舍人。母裴氏早卒。裴侍婢有姿色,敬宗嬖之,以为继室,假姓虞氏。昂素与通,烝之不绝,敬宗怒黜虞氏,加昂以不孝,奏请流于岭外。

        意思是说,许敬宗的长子名叫许昂,此人颇有才学。许敬宗的妻子裴氏去世,许敬宗将一位漂亮的婢女裴氏扶正,作为继室。在古代,将婢女做妻子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于是,许敬宗对外谎称他的继室妻子姓虞,乃良家出身。不料,因为裴氏太漂亮,许昂也爱慕不已,时间一长,许昂竟然和自己的继母裴氏私通。许敬宗知道后,不仅休了裴氏,还奏请唐高宗,请求将儿子流放到岭外。

        从这件事来看,许敬宗并没有错处。所谓“不念父子之情”,完全是因为儿子许昂做下了天理难容之事,因此才被父亲流放。因此,这一条,许敬宗是冤枉的。

        其次,再说许敬宗贪图钱财,将女儿嫁给蛮夷的事情。

        《旧唐书》记载敬宗嫁女与蛮酋冯盎之子,多纳金宝。

        许敬宗有个女儿嫁给了南蛮领袖冯盎的儿子,而且,许敬宗收了巨额的聘礼。

        这件事有两个争议之处一是古人不轻易将女儿嫁给蛮人,二是作为朝廷大员,即使嫁女儿,也不应该收巨额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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