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莱恩甚至无法想象,那么厉害的大音乐家兰斯老爷爷,在年轻的时候表演居然会遇到冷场。
"所、所以你加入了他们的乐队?"
"不,我最初没想过加入他们。加入他们是在几年以后的事情了。"罗丝若有所思地把目光游移开,"最初我只是在他们的演唱会里捧场,以粉丝的身份。他们真的有在努力,他们玩音乐的水平也挺高。但他们就是……不怎么出名,我不知道为什么。
我为他们感到不平,但除了捧场之外什么都做不到。
努力的人不管怎么努力都得不到回报,少有人赏识,这种事情就让人很难受。那么至少,我希望能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守望着他们。"
那种感觉伊莱恩懂。
他不管怎么努力去做都得不到回报的时候,从没有人在一旁守望过他。当他遇到弗里曼,看到那只小猫很努力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在一旁守望,甚至推那孩子一把,帮助他成功。当时的罗丝肯定也是怀着同样的心情,去看待兰斯吧。
"然后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提出加入他们。幸好我是个不错的鼓手,他们又刚好缺一个厉害的鼓手,新的乐队就这样成立了。"罗丝老奶奶继续回忆道,"然后……我们就开始转运了。
也许是原本全是汉子的乐团里多了一个女人会带来不同。也许只是单纯的幸运。总之,从那时开始,乐团就越来越红。乐团的成员们似乎认为这是我的功劳,最后甚至把乐团改名成《长枪与玫瑰花》,借此把我的名字象征性地加入到乐团之中去了。
但我清楚得很,论音乐的造诣还是兰斯他们更高,特别是兰斯。他们从很久以前起就全心全意地钻研了好几百年的音乐,水平之高,本来并不是我这个半途加入的家伙能够媲美的。我何德何能,居然可以把自己的名字加入到乐团中去,仿佛这乐团是我一手创办的?"
老奶奶叹了口气,"兰斯一定对这件事很不满吧。虽然他从来没有表达出来。那个男人其实从他小时候开始就一直没有变过,非常懦弱和内向,一辈子只钟情于他的音乐。除了他的音乐之外,从不对任何人敞开心扉。"
罗丝瞄了伊莱恩一眼:"就像你一样。你简直就像是年轻时的他,孩子。"
伊莱恩没有反驳。
"啊,我追求了他一辈子了。人生真是苦短,九百年的时光就这样简单地流逝了。"罗丝老奶奶苦笑道,"我知道他有不接受我的追求的理由。但那个男人也实在太懦弱了,正因为懦弱,才那么容易地被条条框框所束缚,把自己封闭起来。其实即使他不接受我的追求也没关系的。但我仍然希望,他至少能活得更自由一些,洒脱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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