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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胜利说:“今天我们就不说这不开心的事情了,我们喝酒。”

        我说:“行了,别吵了,喝酒吧。警察也好,普通人也好,我看得出来,你俩都不是坏人。”

        这顿酒没喝好就散了。

        躺在睡袋里,刚子一直拿着一截金身的手指骨在研究,甚至还上嘴咬了下。

        刚子说:“这玩意还真的邪性啊!老薛,这东西有个特性,嗜血。但凡遇上人血,它就能吸收。我试过了,猪血肯定不行,这可能是有排异反应吧。”

        我说:“可能是靠着吸血来补充能量吧。也许只需要一滴血,它就能活上千年。死之前,它吸干了自己的肉身,转化成能量,也许这就是金身不灭的原因。”

        刚子说:“这东西熔点很高,硬度和韧性都超出了我们对材料的认知范围,金身这东西,还真的是个好东西。耐腐蚀,耐磨,抗压,有韧性。这么好的材料,要是用来修建大桥,能做到跨度大,重量轻,永远不需要保养,没有使用年限。”

        我说:“这材料怕是不好合成,这是生命体,不是简单的材料。”

        刚子说:“老陈,我先给你换一下指骨,做下实验怎么样?你要是觉得不舒服,我再帮你拿出来嘛!”

        我说:“绝对不行,谁知道这东西有没有毒啊,要是这东西开始吸血,我岂不是很快就被吸干了?”

        刚子说:“就一截指骨,没那么大的能力,你只要觉得不舒服,我立即切开把它取出来。要是成功了,也许你会有质变。”

        我摆着手说:“打住吧你,我可不冒这个险,我活得好好的,我何必呢。”

        刚子说:“也许能长生不老,这金身里有巨大的能量,很玄妙。”

        我说:“你怎么不自己试试啊?为啥非要拿我做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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