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着脑袋将四下都看了一圈,望着石壁脚底那闪闪发光的东西时,心渐渐下沉。
这事怕是较之先前的生祭之事要棘手地多得多。
在南楚境内,无论是何种规模何种类别的开矿采矿之权均交由朝廷专门设立的冶矿司统一负责。
最终开矿所得再上交至国库,用于南楚或军事,或望来贸易等的用度。
故而,南楚是不允私人开采矿山的,即便是私人发现,也必须报至官府处理。
若有违者,轻则终身监禁,重则祸累全家,此等刑法不可谓不重。
而眼下他们来到的这个洞穴,石壁上到处都是利器凿挖过的痕迹,而且那痕迹显得十分凌乱,毫无章法。
如此便显得过于匆忙,仿佛是赶着脚急匆匆地要将金子挖出似的,便是角落中的小块金子也弃之一旁,不管不顾。
这,并不是冶矿司一贯的作业风格。
这种种迹象都直指一事,那便是有人私自开采金矿,且这群人定非是南楚之人。
为何如此断定不是南楚人呢,端看一旁崖壁上用于计时而凿出的符号便可知晓。
南楚人计时是惯用划“正”法的,而不是那璧上凌乱的圈中圈。
不是南楚人,在南楚境内似挖金矿,这不分明就是掠夺南楚资源么?
这事一旦若是真切的,那可不就是要霍霍开战的大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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