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好用,那就继续用吧。
我很认真。
不是在开玩笑。
它如果保温效果很好、不漏水、大小又刚好,你真的没有必要因为送它的人六年前跟你分手,就突然把一个功能正常的保温瓶判处死刑。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我完全抓错重点。
可是我反而觉得,这就是重点的一部分。
因为你现在把所有「他送的东西」放进了同一个分类里。
兔子是他送的。
帽T是他送的。
笔也是。
所以它们好像全部变成某种证物。
留着,代表舍不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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