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令奕辰背後一凉的是——他就是相框中那个男孩。
奕辰背对着屍T深呼x1了好几分钟後才勉强冷静下来,他一步一步缓慢走向屍T,走近时才发现塑料袋下压着一本皮革封面的笔记本。
尽管奕辰心里极度不情愿,他还是强忍恶心拉着屍T的手,把男孩拉到一旁。奕辰用力拉屍T时,手腕附近的皮肤和皮下组织像薄瓦片一样整块剥落。
奕辰在心中向屍T道歉数遍,向男孩鞠躬後,注意力回到地上的笔记本上。
他捡起笔记本,上面印着三个字——「文奕辰」。
这本笔记本是我的?奕辰边想边翻开。
「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晴
今天王老师发放上周三的数学小测,我只考了四十分。我知道回到家後肯定会被爸爸大骂一顿,李管家肯定不准许我出去玩。我很难过。我在小息时在课本上画画,画我最喜欢的卡通人物,我很开心,但我还是把画擦掉了,不然爸爸发现了肯定非常生气的!」
看来这是我的日记?可是,奕辰仍甚麽也不记得。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Y
今天是我六岁生日!我原本很开心的,但爸爸妈妈并没有为我举行生日会,爸爸说我成绩太差,不值得他们为我庆祝生日。我很难过,明明我每天都听爸爸妈妈的话,难道我不是好孩子吗?
晚上,林nV士悄悄进了我的房间,她把一个N油草莓杯子蛋糕放在我的桌子上。蛋糕很好吃,我很开心!林nV士还送了一本画簿给我!太好了!原来林nV士记得我的生日!」
奕辰往後翻页,男孩写日记的次数不如从前频繁,甚至越来越少。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