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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瑗!」田正光猛然拍桌,震得瓷碗发出清脆的碰撞声。「你这是什麽态度?我问你,那个叫天天天晴的nV人,究竟是你的什麽人?」

        「朋友啊!」田瑗答得极快,却在出口的瞬间停顿了一下。

        朋友……吗?

        这两个字确实没有错,但并不足以完整描述她们一路走来的关系;可是,她们的确从未明确界定,对方到底是自己的什麽人。

        「有亲密到需要长期借住的朋友吗?你们是准备同居了,还是在布置婚房?田瑗,你是田家的长nV,我们对你的期望是什麽,你难道不清楚?你有想过社会的观感、别人会怎麽看待你,还有田家全员的将来吗?」

        田正光的语气愈发严厉。在他眼里,那位素未谋面的天天天晴,已然成为拐骗长nV、葬送田家未来的罪魁祸首。

        田瑗忽然笑了一声。「同居?这个提议倒是不错……」

        她没再理会父亲,而是转头看着母亲。

        「妈,你知道《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施行法》[1]通过多久了吗?」

        梁千卉神sE微变。「七、八年了吧?这跟你有什麽关系,难道你打算……」

        她望着田瑗,声音里没有明显的责备,只是透露出一GU猝不及防的失落。

        「在父母不知道的时候,孩子已经……唉呀。阿瑗,你从来都不肯亲近男生,原来是因为这样吗?」

        「不是,别下这种违反证据法则的判决。」田瑗摇了摇头。「我的要求向来简单,只要是稍微b我优秀、聪明、强大的男X就好,偏偏多数人连这一点都难以达到。好吧,那我降低标准总可以了吧?只要b阿瑀聪敏、贴心一点就好。结果很遗憾,大部分男人连阿瑀的十分之一都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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