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尘暗叫厉害,这位壮汉的刀法实在蛮横,若换是他,就凭他的武功,没有什麽兵器在手,他恐怕顶不住对方五刀。

        曲啄是用剑的行家,剑一般给人的感觉是灵巧,敏捷,轻剑取於柔劲,剑法万化多变,不过曲啄却是剑走偏锋,他用的是重剑,他手中的封侯剑的重量,要有一般长剑的十个,这次他带来的人,恐怕也只有他手上的兵器,能和疯疤手中这把夸张的狂斩刀一较高下。

        曲啄挥剑格挡,火光电石之间,他与疯疤竟战了不下二十回合,江湖人都说江湖少有高手能在疯疤的刀下走上十刀,他曲啄恐怕就不在其中了。

        将尘看得眼花缭乱,这疯疤的大刀虽然夸张,挥舞起来想必费劲,而且这天机馆又非户外,内有桌椅柱子等障碍物,可是将尘想不到的是,疯疤的刀法却很快,快如闪电,他的右眼根本看不清楚。

        这破坏力极强的刀法不但凶悍,又快又狠,将尘暗自佩服,疯疤的力气倒是不小,他将尘即使能挥舞起来这把长刀,恐怕没挥出三刀,就要累得气喘呼呼。

        曲啄终於和疯疤停手,两人隔着两丈多远的距离,冷冷地盯着对方。

        “嗤”地一声,疯疤的兽皮长袍突然裂开一道口子,躲在不远处的将尘,可以清晰地瞧见疯疤受伤了,鲜血正在往外渗出。将尘又把目光转向曲啄,他的重剑的剑锋上正在滴着鲜血,疯疤果真受伤了。

        曲啄虽然没有受伤,可是他并不好过,刚才为了擒拿将尘,他消耗了不少真气,这又拼上了全力与疯疤一战,他所剩的真气不多,如果再打下去,一时占上风的他,很快会输掉这场争斗。

        曲啄向四周望了望,只见地上屍T堆积如山,到处都是黑衣蒙面人,剩下的都是那些普通的听客,少有蛮荒部落的高手的屍T。

        “得罪缥缈城,这对你们蛮荒部落没有好处!”

        曲啄已经明白了眼前的局势,这疯疤恐怕带来不少人,而且各个武功不弱,恐怕再有小半个时辰,他带来的人,就要全军覆没。

        疯疤哼道:“恐吓是没有用的,蛮荒部落向来不理江湖的纷争,不过,我蛮荒部落的规矩是,谁敢动我们的人,对方就算是天王老子,我们也照杀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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