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
林曼姝站在民宿的镜子前,最後一次检查自己的装扮。
镜子里的nV人看起来大概二十五岁,长发披散在肩上,发尾微微卷曲,像刚从海边回来。她穿着一条r白sE的棉麻连衣裙,领口开到锁骨下方三厘米,不多不少,刚好露出锁骨优美的弧度和x前一小片被yAn光晒成蜜sE的皮肤。裙摆到膝盖上方五厘米,风一吹就会扬起来,若隐若现地露出大腿内侧。脚上一双棕sE的编织凉鞋,没有穿袜子,脚踝纤细,趾甲上涂着淡粉sE的甲油。
她没有化浓妆。只是涂了一层薄薄的BB霜,画了眉毛,刷了一层睫毛膏,嘴唇上涂了Dior的变sE唇膏——会随着T温和唇部pH值变成自然的水红sE,看起来像天生的好气sE。
整个人看起来像一朵刚被雨水洗过的栀子花,乾净、清新、不带任何攻击X,却让人忍不住想凑近了闻一闻。
但最关键的细节不在她身上,而在她手里。
她从cH0U屉里拿出一个小小的黑sE物件——车钥匙。不是她平时开的那辆白sE保时捷的钥匙,而是一把看起来很旧、边缘磨损严重的雷诺车钥匙。
这是她昨天晚上在Léopold酒庄後院「散步」时,从一辆没上锁的雷诺车里顺走的。当然不是为了偷车,而是为了制造一个合理的藉口——她的车「坏」在了薰衣草田边的小路上,需要他的帮助。
她看了一眼手表:上午十点四十七分。
根据前三天的观察,Léopold每周二和周四的上午十一点左右,会沿着D56公路骑单车经过那片薰衣草田,用手机拍一些照片——据他说,这是他母亲生前的习惯,他继承了这个传统。
今天是周四。
她还有十三分钟。
林曼姝拿起包,走下民宿的石阶梯。民宿老板娘正在院子里浇花,看到她出来,笑着用法语说:「今天天气真好,小姐要去哪里?」
「去看薰衣草。」林曼姝回了一个灿烂的笑容,钻进了那辆白sE的保时捷。
她沿着D56公路往北开了约十五分钟,在一个没有任何标志的岔路口拐了进去。这条小路通向一片相对隐蔽的薰衣草田,不是旅游手册上推荐的热门打卡点,但正是因为这样,才符合Léopold的X格——他不会去游客扎堆的地方。
她把车停在路边,熄火,打开引擎盖,然後从後备箱拿出一个小瓶子,往引擎舱的某个位置滴了几滴。透明的YeT迅速扩散,发出轻微的嘶嘶声,几秒钟後,一GU淡淡的焦糊味从引擎盖下飘出来。
简单的物理化学反应,不会对车造成任何实质损害,但足以让一个非专业人士觉得车「出了问题」。
她把引擎盖放下来,从包里拿出那辆雷诺的车钥匙,假装焦急地在车旁边来回踱步,不时地看看手机——这里的信号只有一格,是她提前查过的地图数据,选的就是这个信号不好的位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十一点零三分。
远处传来轻微的轮胎碾过碎石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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