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A市一直很闷热,雨又下不来,每天回家走一小段路就和在蒸锅里一样煎熬。凌珊是容易出汗的体质,此时额头上黏着碎发,皮肤上也因为敷上薄汗而在夜灯之下闪闪发亮。

        “你怎么这种天气都不出汗?”

        凌珊用手掌从靳斯年的小臂一直捏到手心,“我早就发现了,你身上总是冰冰凉凉的。”

        他在凌珊用手掌触碰自己小臂的时候有一种被熨烫服帖的感觉,连说出口的话都像满足的喟叹,“但是我到冬天会手脚冰凉。”

        “那也比我好。”

        凌珊面无表情地把手放在脸旁边,给他展示起手掌,让他无端联想到猫咪的胡须,“我现在就感觉全身都在冒热气。”

        她的手掌小,手指也细细短短的,指尖很圆润,指甲被修剪到很短,几乎要贴着肉了。

        可能真的很热,她的指尖、手心,全都泛着粉,因为少许的手汗显得湿润通透,整个人都连带着变得潮湿。

        “不行,我太难受了,我要先回家洗个澡,吹一下空调,再来找你。”

        她再次依依不舍地去握靳斯年的大臂,仿佛靳斯年就是她临时的移动空调一样,“等会给你发信息,你也休息一下吧。”

        “那你干脆别出来,我过来找你吧。”

        “哦——你这么好啊——”

        凌珊总是会莫名其妙说出一些像撒娇一样的话,但是拖长尾音的时候又是面无表情的,只眯起眼睛,凑到距离他很近的位置,有种得了便宜再卖乖,欠欠的一股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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