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笑着读完了信,将信纸仔细叠好,放回信封中,然后打开工作日台右边的抽屉,里面有一个非常精美的铁质盒子,上面有一些繁杂的机械机关。我将盒子打开,里面装满了风格如出一辙的信封,它们都是布鲁斯寄给我的信,每一封来自哥谭的信件都被我完好的保存起来。
等把那封新的信放好,我开始收拾行李,我打算出发去一年多未见的城市哥谭。
说起来,我第一次去哥谭是我还在二十岁的时候,那时候我刚从家乡——斯莫威尔离开,去往世界各地游历。
年轻气盛的我总相信自己能改变世界,而且当时身为着名机械师乔纳森肯特的弟子,我坚信这世上不会再有难得住我的机械造物。因此我满怀激情,踏上我改变世界的路程。但我的在第一站就遭受了滑铁卢,没错,我的第一站就是被称为机械之都的哥谭,也是在那里知道了我的血液的秘密,最重要的是我在那里认识了我的挚友,布鲁斯。
我刚从火车上下来,就被哥谭繁华的景象晃花了眼。
那些华丽又悠着古朴气息的建筑与机械造物相结合,带着一种奇诡的未来感。马路上到处都能看到机械马车驰骋而过,那是贵族的座驾。路灯已经被新发明的灯泡替代了,看起来运用的是从未见过的机械运行的。还有那些在楼顶驶过的地铁。还有那些衣着华贵的富人身边都有一个机械管家或仆人,他们似乎认为身边有个机械的造物会更能提升他们的地位。
我承认这个世界就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在斯莫威尔,我以为乔纳森就是最厉害的机械师了,但是到了哥谭,我才知道机械永无止境,知识没有尽头。
于是,我决定先留在哥谭学习新的机械技术与知识。
但是,很不幸的是,在我学习那些先进的机械技术前,我需要填饱我的肚子,而我的钱包在下火车的时候被小偷偷走了。哈,不愧是哥谭,第一份礼物总是那么别致。
现在我身无分文,走在繁华的大街上。本来想找个临时的工作,但那些店铺的人看到我略显破旧的衣服就略显嫌弃的赶我走。没办法,我只能一直去尝试,想找个愿意接纳我的好心人。
不知不觉,我就走到了哥谭的下城区。这里与繁华的上城区截然不同,四处都透露着陈旧与混乱。街道很脏乱,到处都是垃圾,还有流浪汉睡在角落。这里的建筑布局非常紧密,到处都是阴暗的小巷,还有很多衣着脏乱,看起来非常不好惹的混混在四处游荡。
哥谭的下城区让我感到很不安,虽然我很强壮,但我在家乡向来是个和善的好人,很少和人起冲突,所以我并不知道怎么打架。我希望我不会遇到来找麻烦的人,但很显然幸运女神从不站我这边,不过一会儿,就有一群看起来特别不好惹的人向我走来。我下意识地握紧藏在衣兜里的机械气枪,这把枪就是我防身的工具,我自己改装的,不会致死,但打中了会非常疼,足够应付那些找我麻烦的人了。
就在我打算等这些人走近以后,再反击时,突然有道嘶哑的声音从这群人身后传来。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