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一白天和众人开心地玩耍着,晚上却独自一人在书桌前,手握一只笔,书桌上不是作业,而是信签纸。
第一行写着“认罪书”三个字,看信的尊称处“李毅叔叔”,是写给李毅的。她,要自首了吗?
写封信,他写了很多晚上,白天的时候他就把信藏好,不让姐姐和苏芸发现。
当最后一晚,他写完之后这封认罪书后,又开始起书写信。
接下来的两晚上,他又写了四封信,分别是给张月华,李雅和苏芸。
在下一个学期开始的时候,她们另外租了房子,搬离了黄泥村,苏芸依然和他们合租,谁也没有搬到杜海家去。
杜海来帮忙搬家的时候,还很是失望,可是却也没有办法说服他们任何一个人。
开学一个星期后,一天早上醒来,张月华的书桌前放着四封信,而张一,从那天开始,便消失不见了。
张月华看着桌子上的信,分别写着“姐姐收”、“李雅收”、“苏芸收”、“爸爸,妈妈收”,张月华惊讶地拿起四封信,打开给自己的信。
亲爱的姐姐:
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请不要找我,也不要为我担心。我不认为我们做的事是错的,但是,我们做的事情毕竟是犯罪,犯罪就应该付出代价。
我有很多话想跟你说,可是提起笔之后,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我们一同来到这个世界,我却没有保护好你,那天晚上,如果不是我贪玩,和杜海出去,一切都不会发生,我们还是原来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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