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夫人正站在沈长歌身后,她拿着桃木梳,为沈长歌梳着头发,含笑而道:“一梳梳到底,二梳白发齐眉,三梳子孙满堂。。。。。。”

        沈长歌则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那天,用了叶澹送给她的药膏之后,脸上的红疹已经完全消除了,不但如此,肌肤反而更甚从前,柔滑白皙了许多。

        叶夫人为沈长歌梳着头发,眼眶不自觉地便红了,她揉了揉眼睛,笑中带泪,道:“没想到时间如此之快,一晃眼,我的女儿都要出嫁了。”

        沈长歌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快嫁人,如果不是遇见楚玦,原本她是打算一辈子都不嫁人的。

        既然是要嫁给楚玦,为何她不能早些成为他的妻子呢?

        “娘,我嫁人了,也依旧是你的女儿啊。”沈长歌握住叶夫人的手,她觉得叶夫人的手已经有了粗糙感,岁月不经意地在叶夫人身上留下了痕迹。

        沈长歌终于知道人为何会害怕苍老,因为苍老,意味着消逝,也是消失。

        一个人不但会害怕自己的苍老,还会害怕自己所爱之人的苍老。

        叶夫人将眼泪擦干净,歉意道:“今日是我女儿的大喜日子,我要高高兴兴的,怎么可以哭呢?”

        沈长歌道:“我会经常回来府上的,而且誉王府离叶王府又不远,你们也可以常常过来。”

        叶夫人为沈长歌盘好发,再将精致贵重的凤冠戴在沈长歌的发髻上,她叹息道:“傻孩子,嫁了人之后,你就是誉王妃了,是誉王的妻子,为人妻者,哪有那么多时间顾及娘家呢?娘只要你平平安安的、快快乐乐的就好了。”

        这句话,真是大多数女子的写照吧。

        女子一旦为人妻,就没有太多的心思顾及娘家。

        尽管沈长歌不愿意承认,她也不得不承认,这个世道便是如此。

        凤冠戴上之后,只剩下蒙盖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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