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好的。”我见白露露这么说,我也无法推脱掉。只不过,这让我一个人去调查,我可怎么查啊?
我一阵无奈,目光白露露离开后,我则干了一件最为直接也最为有效愚蠢的办法。
“喂,陈总?”我直接打电话给了陈晓然。
“怎么了?”陈晓然也很吃惊我这才刚从他们公司走了出去,这才一转眼的时间,竟又给她打了电话。
“白总刚刚离开了!”我首先说道。
“恩,我知道。”陈晓然没有继续说下去,她知道,我这下面肯定是有话要说的。
“白总离开前,想让我问您一件事。”
“你说吧!”
“我们佳美集团提供的策划创意方案,你们没有挪用吧?”我的口气如常,似乎在问一件和自己毫无任何关联的问题。而且,我用的字眼是挪用还不是盗用或是窃用这么更为生冷的词眼。
陈晓然不傻,她知道我这句话背后的意义。而且,不仅是她,任何人只要不是白痴和无知以及无赖的话都知道若是他们真的用了我们的策划创意文案就是毫不掩饰的侵权。对于一些不懂法不懂事甚至连最基本的人格都没有的东西,恐怕还以为什么东西是看了一眼后,这内容就是他的了呢!
更有甚者,记得有一些小学生把别人努力的成果弄到了自己的地方来诈骗钱财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等原创者找上门来时,还状似大义凛然的说是自己几分钱买去的,然后共同分享之。这些人连一点点的版权法都不懂,真是煞笔可笑到了极点。想到以前网上的种种,真的不禁是可笑可叹,世界上无耻无知的人多了去了,总有那么些人聚在一起狼狈为奸无耻可悲的。
“这个……其实我也不大清楚……”陈晓然给了我一个极为模糊的回答。
“你也不知道?”此时我可是完全一副惊疑的口气,似乎完全不相信她。陈晓然可是鼎世传媒的创意总监。现在他们连合同都已经签署了,她竟然连这签署的内容还有创意方案都不知道,这不是太可笑了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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