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允许了。
很快,作为证人的死者经纪人正木登场了。
“正木先生,当你看到死者尸体的时候,心里是怎么想的?”鸟田检查官问道。
在石原里美准备从检方证人,变为辩方证人的时候,她有向检方解释过,他们弄错了真正的杀人凶手。
可是检方却不可能像石原里美想的那样,知错就改,而是准备继续推动案件进行下去,想尽办法,给樱小路要一定罪。
因为检方为了樱小路要一的案子,忙碌了几个月,怎么可能就因为石原里美轻飘飘的一句话,就算了,将一切推翻重做?
而且检方也有“偶像包袱”,怎么可能愿意承认,自己差点就制造了一起冤假错案?
这让民众如何看待他们?
然后,就是检方的傲慢了,你说我错了,我就错了,你算老几?
检察官令人讨厌,是因为他们做的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那些事必须有人做,就像打篮球,必然有个人要去抢篮板、防守、制造犯规这类脏活,这种脏活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后,自然会特别得罪人,让人当成瘟神。
石原里美理解检察官们的辛苦,但她更不允许检察官任意妄为,践踏真正的正义。
因为检察官的权力太大了,办案独立,完全不受干扰,可以指挥司法警察职员侦查案件,有很大的起诉裁量权,也叫起诉便宜主义。
如果检察官随意污蔑一个人是杀人凶手,为了自身的颜面,哪怕明知是错,也不改变,这将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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