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路克顶着这容貌和名字,出去说自己是蝙蝠侠,那首先就要证明“布鲁斯-韦恩是蝙蝠侠”。

        然后,布鲁斯-韦恩才能授权别人使用“蝙蝠侠”形象。

        这是法律范围的问题,不是第一超级英雄这个名头能糊弄过去的。

        蝙蝠侠的那些朋友同样面临着这个问题,除了托尼。

        因为托尼-斯塔克是唯一一个公开了真实身份的超级英雄,他用真实身份做出的授权,自然具备法律效力。

        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授权,别人自然不用为使用形象给钱。

        再说,蝙蝠侠会因为别人没有得到授权而去法院起诉么?这显然不可能。

        这也是市面上诸多蝙蝠侠的野生“周边”毫无顾忌的原因。

        听见这个问题,路克翘起嘴角:“很简单,因为这个基金会将由你出头来建立。”

        托尼一愣,还是下意识摇头:“那也没有法律效力。”

        路克嘿嘿笑了起来:“因为我并不需要它有法律效力,而只要所有人都认同,它确实是蝙蝠侠授权的“正版”。”

        托尼琢磨着这话的意思,立刻就明白了大概,不由得瞪眼:“你是想玩明星与粉丝那一套?”

        就像同样一个代工厂出来的某名牌运动鞋,然后某天失去了代工资格,再生产出来的鞋子本质上和之前并没有区别,但就不再是“正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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