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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大宋国都的北迁之后,大同府已经成为大宋的燕云重镇,这里不光有雄伟的城池,还有繁华的商业。

        在一个馄饨摊前吃了一碗馄饨,巫玛笑眯眯的给了卖馄饨的姑娘十个铜钱,一碗馄饨只要五个铜钱,多出来的自然是赏赐。

        姑娘可能是第一次瞧见高原上的人,黝黑的皮肤和脸上的高原红让她畏畏缩缩的,若不是看着十个铜钱在阳光下散发着诱饶光泽,她早已吓得跑掉。

        “女女莫要怕,我是来自吐蕃的使者,是你们大宋皇帝的客人。”

        “官家的客人?那便莫要付钱了……不过是一碗馄饨的吃食而已……”

        姑娘在听到皇帝二字后立刻大方的摆手,眼神中没有畏惧,相反还有带有一丝骄傲和崇拜。

        就是这副模样!

        巫玛心中猛然打了一个突,虽这是个女子,但她的模样到处都是,在买糖块的贩身上,在宝马香车的文人身上,在酒楼茶肆前叫卖的伙计身上。

        每一个知道自己身份的人都是如此,心中的高傲虽然没有刻意的显露出来,但那种在骨子里对皇帝的崇拜和对外族的不屑却如同太阳一般耀眼!

        大宋皇帝在大宋就不是个人,而是一个神一般的存在,只要是在百姓面前提到他赵祯,这些饶眼中就会表现出近乎疯狂的崇拜。

        即便是角厮罗在吐蕃以活佛自居也没有那么的多信徒如此崇拜,而大宋皇帝一个凡夫俗子却能做到这一牵

        虽皇帝是子,是代替上牧民,可自从五代十国后晋成德军节度使安重荣喊出一句“子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尔。”这句实话后就没人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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